預告之草案規範如下:

1. 具備我國不動產估師資格
2. 須具備四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
3. 如具備不動產估價相當科系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須具備三年以上之不動產估價實務經驗
4. 未曾因不動產估價業務上有關詐欺、背信、侵占、偽造文書等犯罪行為,經法院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
5. 最近三年無票信債信不良紀錄及最近五年無遭受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懲戒之紀錄
6. 不得為發行人之關係人或有實質關係人之情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華淵鑑價(股)公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