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主要符合以下兩點,即可認列為無形資產1.符合37號公報無形資產的定義。
詳本分類Q2何謂無形資產
2.公平價值能可靠衡量。因此建議,由於併購需做購買價格分攤,宜請專業的鑑價公司做評估。 (資料來源:根據台灣會計研究基金會之第37號公報[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
華淵鑑價/不動產
華淵鑑價(股)公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